初创公司/小公司HR撰写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示例

    老是遇到HR抱怨说遇到想要辞退表现不好的员工,但是因为没有依据只能赔偿2N,或者劝退很费劲,这里分享一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定。

    有下列情形者,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:

  1. 工作期间擅离职守;
  2.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调动, 或者经过评估不胜任本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拒不配合;
  3. 擅自伪造、涂改、毁坏公司记录、文件,提供虚假商业情报或者其他 造假、欺骗行为;
  4. 伪造、篡改、涂改、隐匿或者遗失本部门或者本岗位重要文件、记 录、凭证、印章合同等资料,或者其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;
  5. 弄虚作假,或伪造签字或偷盖公司公章,或私刻公司及各部门或他人 印章,或虚报业绩、文件、 报告,或伪造资料、经历等不端行为;
  6.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不予承认或者与客户顶撞经查属实;
  7. 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财物,将公司财产用做个人用途;
  8. 累计旷工满3天、或连续旷工满3天;
  9.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,使公司蒙受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;
  10. 收取回扣、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购买公物谋取私利;
  11. 擅自泄露公司机密资料或信息;
  12. 累计被书面警告处分3次及以上;
  13. 变卖、倒卖公司物质、信息,或者串通内外部人员开具不实单据或提 供不实信息谋取私利;
  14.  偷盗、窃取或者毁损公司或他人物品经查属实;
  15.  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不良行为,影响较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