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建议初创公司/小公司HR应用PIP(绩效改进计划)

 

理由如下:

  1. 不建议使用PIP应用于改进绩效。
    1. 首先传达的就是负面的信息,表达出员工绩效不行,在国内员工被否认之后是很容易摆烂和产生敌对情绪的。
    2. 明确的、书面的、负面的文档,员工是很难签署的,一开始就会很尴尬,何况PIP应用于解雇已经众所周知了。
    3. 直接在绩效反馈和绩效辅导环节,进行引导即可,没必要到PIP环节。
  2. 不建议使用PIP应用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    1. 如上所述,员工签字很难。
    2. 企业去证明一个已转正员工不胜任非常难,要岗位职责,明确合理的考核标准,有合理公平的考核过程,考核结果需要员工签字,pip的内容不能加大工作量,都需要企业举证,企业全部举证很难很难。大公司都难以达到。
    3. 即便签字了,也证明了不胜任,至少要三个月的成本,不如早点结束,得不偿失,还至少耽误HR和部门经理两个月时间去做这件事情。 
      1. 证明不胜任至少需要一个月。
      2. 培训或者转岗之后,证明还是不胜任又需要一个月。
      3. 然后还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
      领导一定要HR用不能胜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体现HR的专业性的话,科普PIP如下:

PIP的基本定义

PIP,即绩效改进计划(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),以下是关于PIP的一些关键信息:
1.PIP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员工表现的不足之处,设定明确的改进目标,提供支持、指导及培训,以期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明显的绩效提升。
2. 制定PIP通常由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。
3.PIP通常包括员工表现的详细评估、改进目标的具体描述、支持和培训的安排,以及在未能达到改进目标时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。
4.  PIP的时间期限通常为30到90天。
5. 在PIP执行期间,通常会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,以确保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改进。同时,提供持续的反馈、指导及培训。
6. PIP的结果可能有多种,包括员工成功达到改进目标、需要额外时间继续改进、或者在期限结束后未能实现明显的改进。
7. 如果员工未能在PIP期限内实现改进,则很大可能被解除劳动关系。
 
附上PIP表格:
PIP模版.xlsx
b6e2644edea71de3ff55853c599bd6a6.xlsx (10.28 KB)